关于开展学习李振华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 2015-10-14 浏览次数: 来源:

各党总支: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习李振华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鲁教师字〔201518号)精神要求,学校党委决定在全校开展学习李振华同志先进事迹的活动,现通知如下:

李振华同志退休前曾任沂源县实验中学校长,先后在沂源县韩旺小学、张家坡中学、县一中等校任教。1953年,年仅17岁的李振华从南京师范学院来到沂蒙山区支教,扎根沂源教育60余载。60多年来,他无怨无悔、默默耕耘,把全部的爱都献给了大山深处的孩子,为山区教育倾尽了全力。他刻苦钻研教书育人艺术,在当年条件艰苦的情况下自制几十种教具,创办“红领巾”银行开展德育,翻山越岭到学生家中为学生补课,取得丰硕的教育教学成绩。他关爱学生,安于清贫,乐于奉献,不求回报。他从工作的第一个月起就拿出工资的四分之一资助贫困生,60多年捐资助学近百万。退休后又将大半生积蓄献出,在他工作过的学校建立了三个基金会,奖掖后学。在他的带动下,“振华奖学基金”已累计募捐资金达296万元,先后资助贫困学生8000余名,奖励优秀学生和教师2000余人次。李振华先后荣获 “全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山东省人民教师”“山东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被评为“山东省特级教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连续4届当选山东省人大代表。《人民日报》《中国教育报》《大众日报》《山东教育报》等数十家媒体多次对李振华同志的事迹进行报道。

  李振华同志是全省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杰出代表,是共产党员的光辉典范。他以崇高的思想境界、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对教育事业真挚无私的爱,诠释了一名人民教师、一名共产党员光荣而神圣的使命。山东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向李振华同志学习活动,要求全省教育系统广大教职员工要以李振华同志为榜样,以实际行动向李振华同志学习,立足岗位,开拓创新,无私奉献,为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而奋发努力。

开展向李振华同志学习活动,一是要学习他对党忠诚、信念坚定、牢记宗旨、心系百姓的优良政治品格,坚定立足岗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想信念,强化教书育人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提高政治素养和师德水平。二是要学习他脚踏实地、一心向教、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的崇高思想境界,树立强烈的爱岗敬业、争创一流的主人翁精神,埋头苦干,无私奉献,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三是要学习他热爱学生、为人师表、无私奉献的高尚道德情操,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确处理得与失、奉献与索取、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心系教育,胸怀学生,树立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工作目标,严于律己,克己奉公,甘于奉献,努力争取更大的教学业绩。四是要学习他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刻苦学习、追求卓越的不懈进取精神,坚持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努力掌握前沿教育理论和管理理念,积极开展教育创新,努力提高个人修养和自身素质,不断提升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争当名师,争当名校长,争创名牌学校。

各党总支要认真组织开展好向李振华同志学习活动,要把学习李振华同志先进事迹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有”好老师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积极引导广大教师树立坚定理想信念,坚守道德情操,夯实知识基础,奉献仁爱之心;要和“三严三实”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坚守,努力把严和实的要求立起来,严和实的作风正起来,严和实的形象树起来;要和学校近年来开展的师德师风教育活动相结合,将学习李振华同志先进事迹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师德师风教育的重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交流会、主题征文、撰写学习心得体会等形式,努力做到学习典型找差距,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找准努力的方向,制定整改措施,争做新时期“四有好老师”。

各党总支要将开展学习活动的情况、教师学习心得体会及时报党委宣传部,党委宣传部将在校报选登部分教师学习心得体会。

党委宣传部

201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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